本帖最後由 27268747 於 2014-8-3 14:26 編輯
我怕我編輯又被說所以我重發回復 SORRY!
請問彩蝶版主大大是如何定義"無意義"呢?
再來,為何自己寫不了好文章,就不可以批評別人呢?
49924593 發表於 2014-8-3 11:56 
1. 我在此帖不是已回覆過? http://bbs.61.com.tw/viewthread. ... ;page=9#pid14983905
2. 如果你認為可以,那就是我們觀念不同,還有我覺得你們並非寫不出好文的人,反之,我曾為你們的文感到驚豔.
試問:你喜歡別人給善意的建言,或只是惡意的批判? 請將心比心.
對不起恕鄙人發表一下淺見,
用犀利的言論指出別人的缺點根本不算批評啊 >< !難道這裡的人都是草莓族嗎?
題外話我以前還被別人婊說「你有病,你這種人就應該去精神病院被關起來」欸xD。 ...
23657408 發表於 2014-8-3 12:05 
所謂草莓族是指時下無法吃苦耐勞,無抗壓性的年輕族群,而非指能"耐罵"吧!?
1606003
既然見仁見智,也像版主說的那麼別人文章深度如何似乎也無批評的資格,版主怎能用『字數』跟『深度』來當作禁言理由?
有人透露此文是釣版主的釣魚文,可見其心態可議
請問我有說過這種話嗎?
有人透露您就把它當作真相,這樣合適嗎?您心知肚明吧!
如果我不去找總版主幫忙,您是不是要一直無視我?
20378992 發表於 2014-8-3 12:38 
1.理由早已在短消及此文中說明,不再贅述.
2.在此文http://bbs.61.com.tw/viewthread.php?tid=421724&extra=page%3D1
有人寫到而非我個人猜測,雖然內容被當事人刪除,但如我先前所言....刪了文,刪不了別人看過的記憶.
就算是那位當事人所言非屬實,也不是我當初處分的原因,畢竟我處分在此之前不是嗎?
3.我和你有如馬拉松式的短消記錄叫"無視"?
另外詢問版主一事,關於36690633。
以上複製自台灣淘米論壇站規。
這兩點站規,我個人理解為除去那四條,其餘則先須警告三次,再處以禁言。
先前也看過有人直接了當打出穢言,其他版主的做法也僅是警告而並非禁 ...
20070418 發表於 2014-8-3 13:20 
1.每位版主做法多少都會有差異,不管認不認同,基於尊重各司其職我不予置評,但其優點當然可以效法學習.
執行版務最怕的就是失去公平性,假如A打出穢言是予以警告,那麼就需一律先警告;若是如此我想也會有人
抱怨為何有的直接依版規執行,有的卻可不依版規? 但盡量先予以提醒或警告,本人是可以接受的.
2.我做事一向對事不對人,所以無需認為我會因看誰不順眼而刻意處分,在處分規則寫一週~一個月,我選擇一
週就是想擇輕處分.
彩蝶版主不好意思, 其實我從之前就想說了..
我們一般會員不能點閱違規文章放置區的帖子, 權限不夠
該版塊只有版主及其以上的用戶組權限才能進入
42182473 發表於 2014-8-3 13:22 
謝謝告知,我再複製該文"火"如下: (因是複製字體大小有些差異)
大火。
中火。
小火。
單純想描寫火^^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