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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禁不管是800天還是更多天

永禁的意思難道您不知道嗎?
29164391 發表於 2017-8-11 10:35

就是無限大
不死身!不老不死!呵呵呵…STAND POWER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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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43777061 於 2017-8-11 10:41 編輯
我換個方式好了


假設我們要來決定是否判鄭捷死刑   你認為這是一個法官就能掌握的嗎 ...
46839386 發表於 2017-8-11 10:32


奇怪,那我怎麼看到只有真理一個人在掌握此事件

1.禁您者是飛翼,非天子版,原版務則交任給我

2.沒有人可證明100%是您弟所為,如要證明,請網路警察向 ...
29164391 發表於 2017-8-11 10:33

1.禁您者是飛翼,非天子版,原版務則交任給我

天子控就不是版務? 他就不能管?

2.沒有人可證明100%是您弟所為,如要證明,請網路警察向淘米調資料

調什麼資料,難道當時警方有在監視我和我弟,能夠看出誰才是使用者??

我幹嘛說謊阿,我講的是真的阿= =

3.條件本來就跟您說非一定,所以才說您可提供條件

為什麼要提出條件? 我帳號都被禁了834天還需要什麼條件嗎? 請問你憑甚麼要我提出條件?

4.當時亂版造成飛翼勞心勞累,不管當時是誰使用該帳號,是否欠當時的版務一個慎重的道歉

憑甚麼要求我弟道歉? 有這規定嗎?

被處分者須向版務道歉,我還是第一次看到

5.當時使用的是該帳號,如沒讓事件告一段落,事證的東西怎能歸還

帳號的使用者並不是重點,擁有者才是

有人使用過我的帳號,不代表他就成了擁有者

擁有者是我,而我被我弟盜帳號

擁有者才是帳號的代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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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禁不管是800天還是更多天

永禁的意思難道您不知道嗎?
29164391 發表於 2017-8-11 10:35



我想問你


如果當時使用者真的是我弟,你會解禁嗎? 你還會要求他道歉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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奇怪,那我怎麼看到只有真理一個人在掌握此事件




天子控就不是版務,他就不能管?


調什麼資料,難道 ...
43777061 發表於 2017-8-11 02:39


1.天子版非原版務所委任,要說明幾次?

2.永禁還是繼續有效,難懂?

3.您們說不說謊版務不知,但被盜用請告知相當單位

而不是您倆說了算,不然版務實在難做人

4.條件已說非確定,要說明幾次?
真理之神

巴哈賽爾號版主,請多多指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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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問你


如果當時使用者真的是我弟,你會解禁嗎? 你還會要求他道歉嗎? ...
43777061 發表於 2017-8-11 02:40



    是的,道歉不一定,但該有的不會少
真理之神

巴哈賽爾號版主,請多多指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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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的,道歉不一定,但該有的不會少
29164391 發表於 2017-8-11 10:45



那如果他道歉,我卻無法證明當時使用者不是我,還會解禁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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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如果他道歉,我卻無法證明當時使用者不是我,還會解禁嗎?
43777061 發表於 2017-8-11 02:46



    不會解禁,要有始有終
真理之神

巴哈賽爾號版主,請多多指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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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會解禁,要有始有終
29164391 發表於 2017-8-11 10:48



    如何證明當時使用者不是我,已經不能算是"假說"了,因為沒有辦法將其推倒


你想,要如何證明當時使用者不是我?


一件事能不能成為假說,不在於能不能證明是"真"的,而是能不能證明是"假"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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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43777061 於 2017-8-11 10:54 編輯

"外星人存在於宇宙"不算假說,因為即便人類盡所有可能的力,探索了能去就去的宇宙範圍,還是找不到外星人,不代表外星人就不存在

因為這件事不能被證明是"假"的,你只能一直找,直到找到為止(證明是"真"的)

所以不算假說

"這條街上,每個人都不會闖紅燈"也是一樣道理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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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證明當時使用者不是我,已經不能算是"假說"了,因為沒有辦法將其推倒


你想,要如何證明當時使 ...
43777061 發表於 2017-8-11 02:50



    至少要為您當時亂版好好玩跟版規去死讓原版務勞累去道歉,不是嗎?
真理之神

巴哈賽爾號版主,請多多指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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