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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# 27268747
1.因為是妳 所以才問這如此簡單問題 相信如此簡單的道理妳會懂的
妳懂我也懂,那就有共識囉!

2.何謂顯想滋事生端 分身有重複在同一個文章中大量發言嗎? 在不同帖發不同文 這樣不行嗎? 只能說妳身為版主本身立場超級不公 其心可議
除了我包括部分玩家也覺得妳是在小事化大,這種觀感只能說不太好,但不至於違規,了解嗎?

3.妳在未經本人同意之前 洩露本人個資給其他玩家知 本人絕對會要求淘米給我一個公道
妳是誰的分身不是只有我看的出來,我也未公開說不是嗎? 不太清楚妳在心虛甚麼.

4.至於妳是不是個好版主? 希望身為版主的妳 別認為一小撮人的發言就認為自己是好版主 其他大多數人的發言希望妳也能看到呀
我可從未說自己是好版主喔!  後面那句"其他大多數人的發言希望妳也能看到呀"所言極是!!
正也是我想對你說的,共勉之^_^

39325547 發表於 2015-2-11 04:00
彩蝶將於2015/10/1卸任,有你們的祝福相隨,感謝盡在不言中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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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# 27268747
1.因為是妳 所以才問這如此簡單問題 相信如此簡單的道理妳會懂的
2.何謂顯想滋事生端 分身有重複在同一個文章中大量發言嗎? 在不同帖發不同文 這樣不行嗎? 只能說妳身為版主本身立場超級不公 其心可 ...
39325547 發表於 2015-2-11 12:00

小心被刀(#
想要重新來過,回到過去的時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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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7# 38875982
1.要刀我是不太可能啦 畢竟版主本身立場已超級不公正了 如何刀呢 要刀我前她應自己會被先刀吧
2."妳是誰的分身不是只有我看的出來,我也未公開說不是嗎? 不太清楚妳在心虛甚麼."這句話已看出身為版主的她也有"挑起筆戰"之嫌
3.抱歉 我誤看一個米號 所以有了些誤解 不過版主沒權透露玩家其它米號的資料 包括其文字內容 還有分身是跟著大家喊的 對於我來說 只要是我開出的米號就代表我 沒有什麼本尊分身之分 當然身為版主的她 是無權去透露玩家有多少米號的
3.以上以及過去種種 我剛已去電淘米客服中心說明 至於版主適不適任以及她個人的諸多問題 就留給淘米內部自行處理了
論人之非,當原其心,不可徒泥其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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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7# 38875982
1.要刀我是不太可能啦 畢竟版主本身立場已超級不公正了 如何刀呢 要刀我前她應自己會被先刀吧
2."妳是誰的分身不是只有我看的出來,我也未公開說不是嗎? 不太清楚妳在心虛甚麼."這句話已看出身為版主 ...
39325547 發表於 2015-2-11 13:53

熱血版會說的刀(#
想要重新來過,回到過去的時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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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39325547 於 2015-2-11 06:31 編輯

65# 37916091
1.剛接觸摩爾時 不懂什麼叫小小 也不懂什麼叫分身 因為對於我來說 只要是我開出的米號就是我 沒有什麼分身不分身問題
2.今天想用A米號發言就用A 想用B米號就用B 但我從沒在同一綜合討論文裡 開了A米號留言 又開了B米號留言 一次也沒 所以版主所指控的"開出大量分身留言"根本是子虛烏有之事
3.我承認看錯某一處 所以.... 總之即使她是版主也無權把玩家其它米號的資料貼在此 就這樣了
論人之非,當原其心,不可徒泥其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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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# 38875982
刀是指被懲處? 不知怎的 你留言的字雖不多 但我心裡卻莫名的開心 哈~
論人之非,當原其心,不可徒泥其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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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9# 37916091
有呀 文字 不信妳去短消版主 哈~
論人之非,當原其心,不可徒泥其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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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39325547 於 2015-2-21 16:31 編輯

74# 37916091
1.哈~是說 謝
2.哈~起床氣 實話是一看到她留我其它號的資料在這帖就火了然後就這樣了 犯錯很正常 認錯就好了唄XDD 合約條文以前看很多 現懶得看了 除非到了不得不 但在論壇有什麼不得不的情形呢? 現還想不到 所以就先擱著 我其實還是比較講情的 我希望在理法下也要兼顧情 但現有的版主是不論那一點都做不好 所以 唉~

#76
1.哈~又被你抓包了 是起床氣 又得再謝一次了^^
2.低調些好了,我看的都是萬起跳的買賣契約 也參與其中文字的修訂工作 所以我想約看久了應該是比一般人能抓住其中的重點及疏漏處吧 當然也不是每個人都一樣 至少我身邊的人很多就不是 至於愛寫作的那位朋友 其文可能過於深奧  剛好今天有玩家發表了幾篇好文 建議你先至文藝區那看看唷^^

#77
身為版主 妳有回頭看看妳回文的用詞嗎? 心虛....等詞都來了 妳確信妳真的適任嗎? 留待淘米公司內部處理了 反正妳先鎖了文 然後又利用個人權限又不斷回文 不給玩家與妳有相同的回文機會 所以如此不公正的版主 我也不想多說啥了
論人之非,當原其心,不可徒泥其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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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27268747 於 2015-2-11 06:57 編輯
65# 37916091
2.今天想用A米號發言就用A 想用B米號就用B 但我從沒在同一綜合討論文裡 開了A米號留言 又開了B米號留言 一次也沒 所以版主所指控的"開出大量分身留言"根本是子虛烏有之事39325547 發表於 2015-2-11 06:07


您所言這句:  版主所指控的"開出大量分身留言"根本是子虛烏有之事
真的是子虛烏有啊!  因為我寫的是"以此分身來大量留言",您似乎又看錯了一處.

另外我適不適任在此帖有寫明是由超版決定,當然妳要經由客服反映我也沒意見,不適任本就應下台,有些人喜歡以"拉妳下台"此話當要脅,殊不知我最不在乎的正是下台一事;這並非意味我後台硬不會被免職,而是我絲毫不戀棧此職位,沒有自請下台是因"情義"兩字.(最後一句若看不懂無所謂,是寫給某人看的)

最後,此文主題我也給了詳解,後面衍生成我適不適任問題,為避免其他人加入無謂的紛爭,故鎖文.
彩蝶將於2015/10/1卸任,有你們的祝福相隨,感謝盡在不言中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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